尊敬的广大游客朋友:
北京二锅头酒博物馆自2020年7月21日开馆,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,凡来我馆参观的游客,请戴好口罩、厂区大门扫码登记、博物馆正门扫码登记,详情请致电:51202902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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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前门大街的二锅头酒发源地源升号博物馆珍藏着一份古合同,这份古合同签订于乾隆五十七年,已今已有两百多年历史,是目前发现时间较早的一份白酒酒馆合同。这份合同详细的记载了当时名噪一时的“聚盛号”大酒缸,在建立之时入股情况。
立合同文约人杜宜之、何镜川、王千龄、樊洪元、常廷玫,今在崇文门船板胡同口路东开设聚盛号大酒缸一座,共入本钱一千二百吊整。同中说明每清钱二百吊作为一俸,人钱俸皆不齐,日后得利照俸清分。在铺经营之人,须要同心协力,不可瞒昧营私,如有营私情弊者。
诸神鉴察,恐后无凭,立此合同各执存照。
今将人、钱、俸皆开列于后,计开:何镜川入本钱二百吊作为一俸;杜宜之入本钱二百吊作为一俸;王千龄入本钱四百吊作为二俸;常廷玫入本钱二百吊作为一俸;樊洪元入本钱二百吊连人作为三俸。
中人:王汝衡、梁英、许秉衡。
六十年三月十五日每俸又入本钱一百吊。
乾隆五十七年三月初一日
立合同文约人:杜宜之、何镜川、王千龄、樊洪元、常廷玫